事故發生五日內,提出理賠申請
可撥打<道路救援/理賠服務專線0800-005-678> ,客服專員將引導您完成理賠申請事宜,並於五日內填妥理賠申請書送交至本公司。
理賠專員將主動說明須檢附文件,敬請依通知準備相關資料。
由於損失之發生可能涵括多種不同情形,故理賠處理所需文件亦須視情況而定。
- 了解因果關係
- 憲警單位查證或醫院查證
- 肇事責任分擔之確認
備齊理賠相關文件,並將正本交付本公司理賠人員。
備齊所有理賠要件後,將於約定時間內完成理賠金給付。
於五日內通知本公司
火災發生後5日內向保險公司通報出險
理賠專員或公證人員將主動說明須檢附文件,敬請依通知準備相關資料。
由於損失之發生可能涵括多種不同情形,故理賠處理所需文件亦須視情況而定。
由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或委外公證人參與,查核保單範圍及保單責任。
註/ 保險公證人:指向保險人收取費用,為其辦理保險標的物之查勘、鑑定及估價與賠款之理算、洽商,而予證明之人。
若同意理算金額,即可簽具賠款接受書等文件。
備齊所有理賠要件後,將於約定時間內完成理賠金給付。
於五日內通知本公司
災害發生後5日內向保險公司通報出險
理賠專員或公證人員將主動說明須檢附文件,敬請依通知準備相關資料。
由於損失之發生可能涵括多種不同情形,故理賠處理所需文件亦須視情況而定。
由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或委外公證人參與,查核保單範圍及保單責任。
註/ 保險公證人:指向保險人收取費用,為其辦理保險標的物之查勘、鑑定及估價與賠款之理算、洽商,而予證明之人。
若同意理算金額,即可簽具賠款同意書等文件。
備齊所有理賠要件後,將於約定時間內完成理賠金給付。
可撥打理賠服務專線,客服專員將引導您完成理賠申請事宜。
提交理賠申請文件
敬請依事故類型準備相關資料。
由於損失之發生可能涵括多種不同情形,故理賠處理所需文件亦須視情況而定。
案件受理時,本公司會發送簡訊通知,並提供案件受理編號、理賠承辦人員姓名及聯絡電話。
理賠處理進度,可加入南山Line@線上查詢;或聯繫您的理賠承辦人員諮詢。
備齊所有理賠要件後,將於約定時間內完成理賠金給付。
- 事故發生時,請保持冷靜勿慌張,立刻採取急救措施,通報警消單位處理,避免災害擴大。
- 請盡可能保留各項造成意外傷害發生之證明資料,以供備查。
- 請妥善保存所有醫療費用單據、診斷書等資料。
於十日內通知本公司
知悉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後十日內將事故狀況及被保險人的傷害程度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敬請依事故類型準備相關資料。
由於損失之發生可能涵括多種不同情形,故理賠處理所需文件亦須視情況而定。
註/ 若意外事故發生於中華民國境外,請另檢附護照影本、簽證/台胞證影本、出入境記錄影本。
案件受理時,本公司會發送簡訊通知。若需查詢理賠處理進度,可加入南山Line@線上查詢;或聯繫您的理賠承辦人員諮詢。
備齊所有理賠要件後,將於約定時間內完成理賠金給付。
- 事故發生時,請保持冷靜勿慌張,立刻採取急救措施,通報警消單位處理,避免災害擴大。
- 針對肇事地點或受損部分先行拍照存證,切勿將受損標的物丟棄。
- 請勿私下和解,以免影響保單權益。
於五日內通知本公司
- 於初次受第三人賠償請求後五日內通知本公司備案。
- 將收到之賠償請求書、法院令文、傳票或訴狀等影本儘速送交本公司。
理賠專員將主動說明須檢附文件,敬請依通知準備相關資料。
由於損失之發生可能涵括多種不同情形,故理賠處理所需文件亦須視情況而定。
- 理賠申請書(意外傷害與健康險)
- 被保險人存摺影本
- 毀損之保險標的物請檢附本文件以供勘驗使用
- 得確定賠償責任之證明文件含法院確定判決書、和解書、仲裁判斷書等文件
- 第三人之住院 / 死亡證明
案件受理時,本公司會發送簡訊通知。若需查詢理賠處理進度,可加入南山Line@線上查詢;或聯繫您的理賠承辦人員諮詢。
備齊所有理賠要件後,將於約定時間內完成理賠金給付。
- 事故發生時,請保持冷靜勿慌張,立刻採取急救措施,通報警消單位處理,避免災害擴大。
- 請盡可能保留各項造成意外傷害發生之證明資料,以供備查。
- 請妥善保存所有醫療費用單據、診斷書等資料。
事故發生後五日內以電話通知本公司
敬請依事故類型準備相關資料。
由於損失之發生可能涵括多種不同情形,故理賠處理所需文件亦須視情況而定。
案件受理時,本公司會發送簡訊通知。若需查詢理賠處理進度,可加入南山Line@線上查詢;或聯繫您的理賠承辦人員諮詢。
備齊所有理賠要件後,將於約定時間內完成理賠金給付。